親吻女人早已並非陌生。一年多後再次親吻一個人,恍惚的那瞬間,我卻感覺不到親吻的真切模樣。第二次與第一次的地點相同、氛圍類似,偶爾小心翼翼覷向妳眼底閃爍的光芒,耍賴似的用臉頰蹭著妳。我們夠老了,知道什麼是親暱。懂得一個小小的,吻,不會傷害什麼,也不一定會有什麼,但很明確的可以立即的在心頭種下一朵迅速綻放的花,香香甜甜,沁入深深的心扉。
第三次下起了雨,撐起雨傘,一道天然的屏障。埋頭想著一直以來我總是比較害羞靦腆的那一個。分別離去前我踩緊腳步,渴望很明確,傾聽自己越來越重的心跳和堅決,大批準備上公車的路人穿著厚重外套擠過雨幕,擠過我和妳,我趁機吻了妳的唇角。
一個偏斜的座標,差了幾分又幾吋。我卻彷彿第一次嘗到了妳嘴唇的味道、感覺、還有不打算說、沒預計要說、或許大概這輩子也不會說的,那幾句話。
第四次與實際的妳無關,那是壯麗的三月,晚上的濟南路空氣乾燥而寒冷。我窩在一矗路燈座下,口袋裡的手機震動帶來妳的簡訊和妳的口吻,妳的關心和妳對土地的愛。生物本能總是在最危險又最千鈞一髮的時刻最能感到壯闊的浪漫。所以我吻上手機螢幕,知道妳於我在那一刻已經意義非凡。
我知道,那一刻就是那一刻,總有它的專屬。不再回來,不會重覆。
第五次在五月。名義上的朋友約會,實際意義上,與妳十指交握,做一些普通情侶會做的事,在陽光下,傾聽彼此的大笑次數遠遠超越我心裡原先擔心與憂慮。我純粹充滿喜悅,純粹充滿快樂。
純粹的第一次想著,好久好久了。這樣也不壞。
台北車站底下的捷運迷宮在週末最令我痛恨,但這次雜沓的人群無法搶走注意力。我只知道靠在妳身上時,妳頸間的溫暖肌膚;還有要說再見的時候,一雙有引力,而無法輕易放開的慾望。
我知道嗎,我想始終是的。直到年末,收下妳的禮物,與一種總是屬於我們的情難自禁。再次吻妳,然後各自走向人生。萬般千百的愛,只僅一種。那是方式,而永遠不會是過程。